- 索 引 号:QZ00115-0708-2024-00210
- 备注/文号:泉资规审〔2024〕1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8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9月23日办理“丰2023-22-1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400108号)。你司现申请变更项目部分规划许可内容,经审查,函复如下:
一、同意核发设计方案变更文本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400108号)的附件,其余图纸内容不变。
二、同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400108号)及泉资规审〔2024〕137号文的建设规模由“总建筑面积52272.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7502.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47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51.34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7056.84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361.82平方米)。”变更为“总建筑面积52253.5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7502.1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4751.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51.34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7059.84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340.25平方米)。”,其余内容不作改变。
三、修改的设计图纸应报送抗震、消防、人防、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执行。
特此函复。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8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丰泽区人民政府,丰泽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局、丰泽区住建局、东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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