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8-2025-00010
- 备注/文号:泉资规审〔202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5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你单位于2021年6月7日办理“泉州华光职业学院二期建设工程(摄影实训楼、体育馆、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6(2021)30036号),现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附件、附图内容,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6(2021)30036号)及附件“泉资规审〔2022〕33号”内的建设规模由“总建筑面积28509.2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8047.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0462.29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29110.6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8439.0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0671.52平方米。”
二、本次变更涉及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体育馆二层平面图、二层夹层平面图。同意本函和相应设计修改图纸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6(2021)30036号)的附件和附图,其余不作改变。
三、设计修改图纸应报送抗震、消防、人防、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特此函告。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5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洛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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