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8-2025-00042
- 备注/文号:泉资规审〔2025〕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2
泉州金恒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1月26日办理“泉州金恒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和综合楼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综合楼、门卫、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200007号),现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附图内容。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200007号)建设规模一栏“总建筑面积2907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86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8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29138.7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8658.9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79.82平方米。”。
二、本次变更涉及总平面图,1#、2#厂房、综合楼的屋面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消防水池的单体设计图纸的设计调整。同意相应设计修改图纸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200007号)的附图。
三、设计修改图纸应报送抗震、消防、人防、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特此函告。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2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洛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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