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8-2025-00051
- 备注/文号:泉资规审〔2025〕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0
泉州市荣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7年9月6日核发“泉州市荣誉酒店广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3201730036号)。现你司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内容及附图变更。经审查,函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3201730036号)及泉资规审〔2018〕4号文的建设规模由“计容建筑面积69501.46平方米(其中:酒店23034.2平方米、办公28868.13平方米、公寓17269.9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19.58平方米、公共设施109.6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674.47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下室面积16323.64平方米、避难空间1299.06平方米、附属构筑物51.77平方米)。”变更为“计容建筑面积69501.41平方米(其中:酒店23030.2平方米、办公28867.41平方米、公寓17278.3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15.87平方米、公共设施109.6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0534.58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下室面积19183.1平方米、避难空间1299.71平方米、附属构筑物51.77平方米)。”
二、同意核发变更方案文本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3201730036号)的附件。
三、地下室增加的酒店功能面积应依法办理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手续。
四、修改的设计图纸应报送抗震、消防、人防、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执行。
特此函复。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0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丰泽区人民政府,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丰泽区住建局、东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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