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8-2025-00223
    • 备注/文号:泉资规审〔2025〕19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3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鲤2023-8号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函
    时间:2025-12-03 16:23

    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鲤2023-8号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函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划要求,经审核,同意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该项目用地位于鲤城区繁荣大道东侧,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用地面积约63429.9平方米(约合95.14亩)。

      有关技术指标如下:总建筑面积272208.9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82351.92平方米{住宅154783.56平方米,商业19974.59平方米,公共设施7593.77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177.1平方米,计量间285.69平方米,变配电室907.31平方米,开闭所261.6平方米,快递服务中心102.86平方米,消控中心51.36平方米,社区管理服务用房(托育服务设施)401.84平方米,居民养老服务站400.6平方米,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用房)106.99平方米,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居民文体活动用房)228.25平方米,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党群活动中心)308.72平方米,社区医疗服务站400.14平方米,公厕71.31平方米,商业专用变配电室250.88平方米,商业专用柴油发电机房65.62平方米,商业专用计量间63.38平方米,幼儿园3495.94平方米,幼儿园专用警卫室兼消控室14.1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9857.01平方米[地下室59273.13平方米,公共架空休闲空间4778.13平方米,空中花园(不计产权)23623.9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105.98平方米,公共通道1075.82平方米。另不计入建筑面积但计入计容面积309.6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抓紧按照联合审查初步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相关部门(单位)确认。

      三、你单位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物放样(规划验线)、±0.0验线等手续。

      四、在符合规划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如规划许可内容发生变化的,你单位应及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方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确需延期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动失效。

      六、施工期间,你单位应当依法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函告。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3日

      抄送: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泉州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鲤城区人民政府,鲤城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浮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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