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15-2026-00071
- 备注/文号:泉资规函〔2026〕2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6
泉资规函〔2026〕217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9号建议的答复
蒋碧辉代表:
《关于开展环泉州湾沙滩环境整治的优化建议》(第10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滨海沙滩是泉州这座海滨城市宝贵的自然资源,在生态服务、防灾减灾、旅游休闲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您在建议中指出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环泉州湾沿线沙滩暴露出环境压力大、设施建设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议市资源规划局牵头,明确政策规范,加强顶层设计等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泉州市滨海沙滩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政策研究。2026年3月,我局向沿海县(市、区)发函开展书面调研,从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管理机制等方面摸底了解滨海沙滩现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4月,联合海洋领域技术团队前往泉州台商投资区、石狮等地开展现场调研,与当地文旅、城管、生态、海洋执法等相关部门,及属地镇政府,沙滩管理单位开展座谈,进一步了解现状和存在问题,收集意见建议。目前,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已起草形成了《泉州市滨海沙滩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草稿),正在开展内部讨论,进行修改完善。
下阶段,我局将就该规定开展外部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工作,加快审查审核进展,推动尽快印发实施,为滨海沙滩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滨海沙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 明
联 系 人:董伟挺
联系电话:0595-22177580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安溪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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