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4-00084
    • 备注/文号:泉资规函〔2024〕1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8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409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04-08 16:09

     泉资规函〔2024162

    答复类型:A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2024409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2024409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市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灵活组合运用政策,探索“全域+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各县(市、区)结合本地资源禀赋,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农业开发,确保耕地集中连片和质量提升,助推乡村振兴。一是促进粮食增产,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规划布局、统筹资源调配,解决农村耕地碎片化等问题,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为粮食生产提供耕地要素保障。如德化县美湖镇投入资金400万元,平整碎片田块,增强灌溉排水,整治田间道路,改良土壤功能,建成宜机宜耕、能排能灌、高产稳产的“五化”升级版高标准农田约800亩,推动“小田”变“大田”,年增加粮食产量可达40万斤。二是带动农民增收,针对全域土地整治各方参与积极性低、项目融资难、利益诉求多元等问题,探索“政企银”合作模式,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实施、银行支撑、镇村参与,建立综合整治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整治收益分配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调动全民共整共治积极性,有效破解综合整治难题。如惠安县黄塘-紫山片区通过“政企银”合作机制,融资3.8亿元,集中流转土地3300亩开展规模化经营,亩均产值最高可达5万元,土地流转所得收益由农户和村集体按照91分成,农户年租金收入可达450万元,村财每年可增收50万元左右,带动当地就业岗位500多个、农民年工资收入约1800万元,每年增创经济效益可达1亿元以上。三是提升耕地质量,以拆旧复垦和土地流转解决城市保护和耕地发展矛盾,通过划定成片耕地保护集聚区,引导形成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的集中布局,力促农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如晋江市在城市发展中心区九十九溪开展田园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拆除临时搭盖和零散农房5万多平方米,实施低效建设用地腾退复耕和抛荒农田土壤修复,流转土地5898亩,实现农田连片整治和高标农田建设,同时发展农业观光、农耕体验、乡村民宿、休闲度假等产业业态,打造了具有影响力的“都市浪潮前的城中央田园”。

    领导署名:王 

    联 系 人:陈倩岚

    联系电话:22769818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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