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25-2025-00073
- 备注/文号:泉资规函〔2025〕15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427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5-04-17 16:29
泉资规函〔2025〕150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427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推进物业管理规划化的建议》(2025427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泉州市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我局针对新建商住类小区,负责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项目规划条件的要求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后同步抄送对应主管部门,按要求移交接收。
针对老旧小区问题多,运用老旧小区改造补足历史欠账的问题。首先,推动“规划+改造”一体化:将安置小区纳入城市更新单元,通过“留改拆”组合策略,利用闲置地块增建停车场、充电棚等设施,补充老旧小区停车不足的问题。其次,推动“专项规划+片区统筹”模式,编制《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将2000年前建成小区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分级,优先实施电梯加装、管线入地、适老化改造。最后,通过更新基础设施标准,修订《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技术导则》,明确消防通道宽度≥4米、电动车充电桩配建比例≥30%等强制性指标,纳入规划验收条件,优化老旧小区基础设施。
领导署名:郭 炯
联 系 人:王君毅
联系电话:0595-22177539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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