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增效”行动部署要求,泉州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树立严的导向,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职责,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通过开展系列专题宣传,定期推送各县(市、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动态和创新做法,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知》精神,永春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9月赋予乡镇人民政府6项行政处罚权。为切实提升乡镇政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业务水平,永春县自然资源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乡镇政府相关业务指导。
组织集中培训。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结合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和行政处罚案例,详细讲解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现场指导办案。结合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先后到桃城镇、石鼓镇、五里街镇、东平镇、坑仔口镇、湖洋镇、外山乡现场指导笔录制作、案件审理等业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重点对适用法律条款和裁量标准等进行指导,提高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开展案件评查。联合县检察院开展乡镇自然资源违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乡镇政府办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质量。
(供稿: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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